《神话学入门》:神话研究的历程

神话研究的历程

神话学入门

只有当神话与现实生活之间产生距离,人与神渐行渐远的时候,神话才能被客观地对待。因此,从神话的诞生,到将神话真正作为一门学科来研究,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寓意说

和许多学科一样,针对神话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在古希腊就已经有了一些关于神话起源的观点,最为主要的是寓意说和欧赫美尔主义。

公元前6世纪的色诺芬尼和泰奥格尼斯指出,神话的本质在于寓意。比如,《伊利亚特》中特洛伊一方和希腊一方诸神之间的战争,可以被理解为是各种元素之间的斗争。

寓意说认为,自然现象是神话的基础,在神话中反映着自然界的各种规律。另一方面,神话还是抽象的伦理观念的诗化结果,寓意着思虑、欲望等各种伦理的原理。

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斯多葛学派,乃至十九世纪的自然神话学派均受到寓意说的影响。

欧赫美尔主义

欧赫美尔主义Euhemerism认为,神话中的神祇是曾经立下丰功伟绩的人。神是死后被人所崇拜的英雄,神话是英雄事迹的记录。宙斯创造文明的活动,可以被理解为英雄带领人类从未开化状态走向文明的历程。

这种观点源于古希腊的欧赫美尔,在希罗多德和柏拉图的著作中也有所体现。

徐松石对射日神话的解读就采取欧赫美尔主义的方法。他认为,十个太阳指的是十个君主,九日被射中,一日逃走,说明九个夷王被屈服,一个夷王逃之夭夭;或者九夷屈服而中原王朝再度兴盛。

有一些情况可以作为欧赫美尔主义的佐证:印度的土著民给那些卓越的或令人恐惧的欧洲人授予神的资格;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非洲、美洲、波利尼西亚地区。

神话学的酝酿

古希腊虽然已经有了一些神话研究的原型,但神话学的真正出现是在18世纪以后。

在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时代,“希腊神话是圣经传承的变异”的中世纪神话观依然根深蒂固。但在18世纪初,传教士在北美的未开化民族中了解到了印第安神话,导致了印第安神话与希腊神话的比较研究。同时,中国的哲学和宗教传播到欧洲,且学者们也开始注意到古代日耳曼人、凯尔特人的神话。

就此,欧洲学者的眼光不再局限于希腊神话和《旧约》,开始逐渐了解世界各地不同文化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神话,神话学逐渐兴起。

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是意大利哲学家詹巴蒂斯塔·维柯。

他在《新科学》一书中提出:幻想是神话形成的本质因素。但幻想并不是宗教信仰的唯一源泉,在幻想之前还有对神的恐惧。

他关于神话观念的四个发展阶段的设想:

  1. 自然被拟人化,被神化。如雷鸣的天被神化为宙斯,大海被神化为波塞冬;
  2. 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如火与锻造之神赫菲斯托斯,农业与谷物之神得墨忒耳,都与人类的生产活动相关;
  3. 对神话进行再解释,诸神代表政治状态,反映不同阶层的斗争;
  4. 神被人格化,神话失去大部分寓意。(也许现在氪金手游里的神话人物可以体现这一点?)

浪漫主义的学者们

18-19世纪的浪漫主义运动可以说是德国的运动。这个时期,神话研究的中心也处在德国。

赫尔德:受到东方诗歌的影响。他认识到,神话是对一种世界观的反映。宗教因素在神话和艺术作品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决定它们的性质和意义。

克罗伊策:神话是在婆罗门祭司学校中以象征的形式被传承下来的,这种秘而不宣的智慧从印度传播到希腊之后变成了神话。

奥托弗里特·米勒:需要研究神话的地区性差异。神话是民族的创造,而非祭司的产物。神话以简单明了的形式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宇宙观、自然观和历史性事件

自然神话学派与语言疾病说

浪漫主义思潮的时期,也是印欧比较语言学的勃兴时期。学者们发现,古印度的梵语与希腊语、拉丁语,以及近代欧洲的主要语言,同属于一个语系——印欧语系。19世纪后半叶,一批印欧比较语言学家参与到神话学研究中。

库恩(Adalbert Khun):神话的原初现象是暴风雨,几乎所有的印欧神话都是把暴风雨这种自然现象加以神话化的结果。

马克斯·缪勒:有关天体自然现象的神话是由于语言产生疾病而逐渐形成的。语法上的词义性别使得太阳和黎明被人格化成“太阳男神”和“黎明女神”,由此产生了《梨俱吠陀》中“太阳男神追逐黎明女神”的神话。也就是说,人们对语言中的词义性别、多义词、同义词的使用,对诗中隐喻的误读等等“语言的疾病”导致了神话的产生。印欧语中的父性神明就以几种不同的名字出现:宙斯、朱庇特、特尤斯等。缪勒认为这些名字都可以追溯到同一个字Dyaus;这字的意思依他的了解是“发光”或“光辉”,由这个字而引出了deva、deus、theos等神的统称,以及宙斯、朱庇特(引自deus-pater,父神)等名字。(原始印欧语*Dyḗus)

显然,自然神话学派的观点有过于片面的不足之处。但他们试图还原印欧语系共同神话的尝试是开创性的,对语言、神名的研究也提供了一种重要的研究手段。

人类学派

同样是在19世纪,地理大发现时代以来积累的世界各地未开化民族的资料催生了被称为民族学或人类学的独立学科。未开化民族的神话为神话学研究提供了一片新的视野。

爱德华·伯内特·泰勒:宗教起源于万物有灵论。人从睡眠、梦、神志昏迷、影子等体验和现象中产生了灵魂和精灵的观念,并由此产生了神的观念。万物的灵魂过着与人和动物一样的生活。未开化民族的神话是文明民族神话的本源,可以借此探究神话的演变过程。

安德鲁·朗格:人类的生活、思想和信仰经历了进化论的发展过程。随着文化的发展,曾经合理的东西被认为是不合理的,神话的起源也就此被遗忘。文明民族的神话中那些难以理解的因素,如果与未开化民族的神话进行比较观察,就可以得到解释神话的启示。

人类学派开辟了世界性大范围内比较研究的道路,强调了研究现存未开化民族神话的重要性。但他们忽略了神话对未开化民族的文化本身究竟有什么功能,也就未能触及到神话的本质。

天体神话学派与泛巴比伦说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由于有关巴比伦、埃兰、亚述等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研究进展,出现了自然神话学派的新版:天体神话学派。

其中的太阴神话学派主要强调月亮在神话形成方面的巨大作用。

另一流派泛巴比伦主义者主张,所有神话都属于天体神话。太阳与月亮的运行,金星与黄道十二宫之间的关系,就是地上发生的各种事件和各种关系的准则和模型。天文学和占星术是这种世界观的重要构成因素,并由此发展出宗教。这套体系被认为发源自至少公元前三千年的巴比伦,并随民族迁徙传播到世界各地。

天体神话学派和自然神话学派一样,都是片面夸大了某一因素(天体运行,暴风雨)在神话形成中的作用。并且,也有很多反例可以说明并不是所有民族的神话和发展出的宗教都与天体相关。

天体神话学派的真正贡献在于:他们注意到,在可以用“高文化”这一名称所概括的古代文明中,天体神话得到了充分发展。古代东方、印度、中国、中美、秘鲁等文明在天体神话、宗教、祭仪、道德、法律上都有着非常相似的地方。

历史民族学与神话研究

天体神话学派所活跃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的民族学家们按历史民族学的要求整理了大量未开化民族的神话资料,并以此开展了研究。

利奥·费罗贝尼乌斯:神话的活动领域随着世界观的重点的推移而不断扩大。神话最低级的阶段是人类动物说,即人类认为自己只是与自然界同格的一部分,人并不比动物更有理性,例如图腾崇拜、动物寓言故事等属于这一阶段。另一种古老的观念是祖先崇拜。而当人们关心的范围扩展到自己伙伴的命运,扩展到“死”的问题时,太阳作为“生”的象征成为了人类世界观的中心。

弗里茨·格雷布纳:人类文化可分为母权制社会文化(栽培民)和父权制社会文化(狩猎民),月亮神话和太阳神话分别在这两种文化中具有不同的地位。

在母权制文化中,神话一方面作为万物有灵论的表现,另一方面是为适应农耕经济发展的要求而被创作出来的。月亮的盈亏现象与女性的月经和生殖的形态相联系,月亮是夜晚的天体,露水的制造者,与湿润有关,被看作是农作物的生产者。孪生兄弟神话与洪水神话都可被解释为母权制文化的月亮神话。

在父权制文化中,人们推崇太阳那样明亮广阔的东西,图腾崇拜以太阳为中心,像《旧约》约拿书中“约拿被大鱼吞下去又吐出来”的神话母题始终贯穿着所有的父权制文化。盗火神话、从膝中诞生的故事、卵生神话、天体分离的神话都可归为父权制文化的太阳神话。

“从膝中诞生”这个就挺奇怪且陌生的,但感觉好像曾在哪里见到过“膝盖化成河流”之类的表述。

一番查询之后,发现了一个社科院的网站中国人类起源神话母题实例与索引,这里记录了很多从膝中诞生的神话,佤族、高山族、羌族、傈僳族等都有类似的神话。

此外一个有点沾边的例子是,希腊神话里关于酒神狄俄倪索斯之诞生的一种说法:狄俄倪索斯是宙斯和忒拜公主塞墨勒的儿子。赫拉得知宙斯出轨后,变成一位奶娘怂恿公主看宙斯真身,以验证宙斯的神性和爱情。宙斯试图只展示最小的威力,但塞墨勒还是在雷火中被烧死。宙斯抢救出狄俄倪索斯的胚胎,将他缝在自己的大腿中。因此,宙斯走路有瘸,狄俄倪索斯这个名字即由此而来,意为“宙斯瘸子”。几个月后狄俄倪索斯出生了,这就是常讲他“出生二次”的原缘。

神话的理解与民族学

20世纪,民族学在神话研究中的比重显著提高。在对未开化民族的神话开展研究的过程中,神话观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神话的真正价值不在于维柯所认为的“诗的价值”,也不在于克罗伊策所说的象征性价值,而是更积极、更具体,与人类的生活相关。

普罗伊斯(Konrad Theodor Preuss):礼仪和神话起源于远古时期。那些维持着宇宙和社会秩序的重要行为,通过礼仪以行为的方式传承并更新,通过神话以口述的方式传承并更新。礼仪和神话这两者密不可分:礼仪靠神话阐述意义,神话靠礼仪表现出来。

另一方面,希腊古典研究者的神话研究也支持这一观点:神话产生了礼仪,即使礼仪已经消亡,神话却继续留存在艺术作品中。

从神话自身解释神话

除了将神话与社会生活或礼仪紧密联系之外,对神话的解释还有另一种流派。

神话作为“物自体”,就算不涉及神话的社会背景也可以进行解释,也就是说,从对神话语言本身的观察和分析中就可以发现神话的意义。这是一种结构主义的观点。

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语言是有语法、有结构的。同样,神话也不是在个别的要素上,而是在总体的结构方式上才体现出其意义。对于一个神话所展现出来的各种各样的活动平面,分别按照其地理的、社会的、宇宙的等不同层次进行比较,就会发现这些层次共同具有的基本逻辑结构。神话的结构分析,目的就是发现神话思维的“语法”。

一方面,神话故事是充满幻想的、无法预测的,神话的内容似乎完全是任意取材的;但另一方面,来自不同文化的神话却有著惊人的相似性。借助神话的“语法”,就可以对这种根本上的相似性作出解释。